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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成系”偶像及其“粉丝”文化的生成机制与内在逻辑  

作者:闫方洁

原发刊:《思想理论教育》 2021-8

复印期刊:《社会学文摘》 2022-01

  近年来,以《偶像练习生》《创造101》《青春有你》等为代表的国产“养成系”偶像类节目迎来多轮收视热潮,伴随这些节目成长的年轻偶像往往成为娱乐产业的焦点并引发强烈的社会热议。随着“养成系”偶像逐渐成为我国偶像生产的主流模式之一,传统的偶像塑造模式被颠覆,“粉丝”与偶像的互动关系被更新,既有的娱乐文化格局面临冲击。总之,无论从何种角度来看,“养成系”偶像已然引发了一种现象级的文化景观。作为文化景观,它们势必会成为过去,但是其中所蕴含的社会情景和文化心理却具有深刻的现实基础。文章将从媒介技术、消费文化、大众心理的多重视角出发,分析“养成系”偶像及其“粉丝”文化的生成机制和内在逻辑。

  “养成系”偶像造星模式在中国是舶来品,起源于日本。1985年,制作人秋元康推出了大型女子组合“小猫俱乐部”,其成员均为未经训练的业余女生,空前热烈的市场反应引起日本娱乐业的高度关注,这被视作“养成系”的首次尝试。2005年,同样由秋元康创立至今依然火爆的日本女团AKB48的走红,标志着“养成系”跃升为娱乐产业的主流模式,在此之后,“养成系”日渐在韩国、中国等风靡起来。在汉语中,“养成”的意思是“培养而使之形成或成长”;在这里“养成系”是指以“培养”“陪伴”为诉求点,使“粉丝”深度参与、介入偶像的成长与生活,在偶像走向成熟和成功的过程中投入大量的资金和情感的造星模式。概括来说,与传统偶像相比,“养成系”偶像的生成路径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养成系偶像遵循“自下而上”“观众驱动”的生成路径。“养成系”偶像的成名高度依赖“粉丝”支持,只有“粉丝”为其贡献时间、情感、精力等才能使其成为偶像。二是养成系偶像遵循“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生成路径。“养成系”偶像在努力蜕变的过程中所展现出来的亲和力和人格魅力,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比他们的专业素养更重要。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们逐渐用“爱豆”和“明星”两个不同的称谓对二者进行区分。

  基于不同的偶像生成机制,偶像与“粉丝”之间形成的情感链接与互动模式也存在极大的差异性。与“养成系”偶像相伴而生的是“赋权式”“粉丝”。在“养成系”这一新型造星机制下,“粉丝”被前所未有地赋权,成为造星环节中除经纪公司、大众媒体之外的“第三种权力”。如果说传统娱乐时代“追星”的“追”一词表达的是“粉丝”对于偶像亦步亦趋地跟随,那么今天“饭爱豆”中的“饭”一词则是“粉丝”对于“主权”的宣誓——他们要主动守护自己的偶像。因此,在“养成系”偶像的工业体系中,“粉丝”扮演的角色和功能日趋多样化,“粉丝”不仅是偶像的仰慕者和文化产品的消费者,也是偶像的创造者和经营者,同时还是偶像成长的陪伴者。偶像不仅仅是“粉丝”欲望投射的对象,更意味着理想的实现,这一点在“粉丝”后援站的运作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对偶像来说,他们需要更真诚地与“粉丝”交流,参与“粉丝”组织的活动,时刻考虑“粉丝”的喜好,对“粉丝”的需要做出及时回应,主动陪伴“粉丝”甚至将这种陪伴职业化,如在偶像产业内部存在着一套完善的“粉丝福利”体系。同样,对“粉丝”来说,他们对偶像的情感需求也在提升,他们不仅关注偶像在专业领域的表现,更关注偶像台下和幕后的故事,包括偶像的情商、智商、性格和成长等,他们愿意参与偶像诞生并走向成熟的全过程。无论是偶像抑或是“粉丝”,他们都希望能时刻感受到来自对方的真实而特别的联系,他们更像是相互陪伴对方成长的伙伴和朋友。

  “养成系”偶像凝聚“粉丝”人气、获得关注度的主要途径并非电视、杂志等传统的“广播”渠道,而是拥有垂直传播渠道的社交媒体。新媒体的及时性与便捷性为偶像提供了可以垂直诉诸“粉丝”群的可能性,使其得以直接完成与“粉丝”的互动并聚集人气。在娱乐2.0时代,“粉丝”以微博、贴吧等各种新媒体为依托,形成了一个个黏合度较高的“粉丝”社群。“养成系”偶像的“粉丝”时常会通过有组织的活动维护偶像,其行为超越了孤立的个人层面,变得更具交互性、群体性。也正是由于养成偶像的过程与“粉丝”的社交化行为相伴而行,相比之下,今日的“粉丝”更容易引发社会性话题。

  新媒体的平民性与开放性为“粉丝”提供了以偶像为中心进行文本创作的机会,赋予了“粉丝”前所未有的文化生产权力。例如,“粉丝”会使用各种便捷高效的软件生产出便于传播的与偶像相关的图片、视频、海报、表情包等,并且这种生产并不仅是对原本的临摹,而是会将自己的审美意识、价值观等输入进去,甚至干预偶像的发展路向。不仅如此,越来越多的“粉丝”开始“职业化”,变成职业的词作者或剧作者,或者通过产出各种实体化的周边产品收获物质利益。事实上,“粉丝决定一切”的思维与“用户中心”的互联网思维是高度契合的。因此,从娱乐与媒介技术密切的关联来看,“养成系”偶像及其“粉丝”文化等诸种景观看似是偶然的,实则又是媒介革命的必然结果。

  无论偶像生产的机制发生何种变化,从本质上来说,所有的偶像都可以被界定为娱乐文化工业的产物,即具有文化产品的属性。作为文化产品的偶像同样以获取利润为中心,以交换价值为指向,其唯一目的就是生产出来供消费者购买和消费。偶像的养成是否成功直接取决于“粉丝”的规模大小和消费能力,“粉丝”圈内有一句流行的话语“爱TA就为TA花钱”,便充分体现了偶像作为消费品的基本属性。

  历时性地来看,作为不同时代和社会环境下的文化产品,传统偶像与“养成系”偶像背后的消费文化逻辑存在显著差异。“养成系”偶像可以被看作后福特主义时代偶像工业应对“粉丝”消费需求和心理升级进而发生转型的产物。“养成系”偶像以市场细分为基础,满足了“粉丝”多样化的消费需求。综观近年来“养成系”偶像的总体状况便会发现:一方面,存在针对不同性别、年龄的偶像团体;另一方面,“养成系”大多以团体出道,其内部成员之间的性格、形象、个性等往往存在较大差异,不同的“粉丝”总能在一群风格迥异的成员中找到自己中意的对象进而投资养成。总之,和其他领域的消费者类似,随着偶像产业的日益成熟化,“粉丝”受众不再满足于标准化生产,而是越来越多地希望按照个人的需求定制偶像,而“养成系”偶像便适时满足了其多元、个性的消费需求。

  “养成系”偶像以情感营销为中心,满足了“粉丝”以自我认同为核心的符号化消费需求。对于当代“粉丝”来说,偶像本身就是一个功能性的、符号化的抽象体系,偶像的意识形态意义要远远大于其作品本身的意义。因此,对于赋权式“粉丝”来说,消费偶像并非完全是一个被动的占有过程,而更多的是要实现心理投射、共情和建构意义,即“粉丝”将未能实现的愿望、欲望和缺憾投射到偶像身上的一种心理补偿行为。不难发现,“养成系”偶像的卖点往往不是其业务素质,而是通过“人设”与“粉丝”形成的情感黏性。换句话说,“粉丝”消费的不是使用价值而是符号价值,这也是“养成系”偶像与“粉丝”之间情感链接的牢固度往往远高于传统偶像的重要原因。从认同的心理出发,“粉丝”往往会将偶像视作自己人生的一部分,一旦偶像遭遇危机事件,便会让“粉丝”产生“我的爱豆需要我来拯救”的使命感,进而拼尽全力维护偶像的形象。

  概言之,与“养成系”偶像相伴而生的是全新的“粉丝”形象,被赋权的“粉丝”以更为多重化、主动化、理性化、在场化的社群实践更新了“粉丝”与偶像的情感链接与互动方式,并开启了“粉丝”文化生态从“偶像中心主义”到“粉丝中心主义”的变革。从社会心理的视角来看,这一变革彰显了文化产业中的平民主义立场,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看作新时代大众对等级主义、精英主义文化模式的反抗,高度契合了现代性语境中青年一代主体意识日趋觉醒的精神诉求。

  “养成系”偶像的“粉丝”基本为25岁左右的年轻人,尤其是“90后”“00后”一代居多。“养成系”偶像的生产机制和消费过程便很好地契合了青年一代对于自我意识的强烈诉求。对“粉丝”来说,养成偶像的过程象征着开放与自由,意味着对传统媒介权力的打破,是一种对自我权力的确证。一方面,因为几乎所有的“养成系”偶像正式出道前都会接受一次次的“人气”“流量”测试,他们的受欢迎程度和“粉丝”数量成为决定去留和发展前景的关键性因素。因此,偶像们会千方百计地“讨好”自己的“粉丝”群,声称“他们的口味就是我努力的方向”,“粉丝”则从单纯的购买专辑、周边产品和演唱会门票的末端消费状态完成了华丽转身。另一方面,新媒体还赋予了“粉丝”空前的文本生产权力,他们对偶像的事业充满着再造、改写、重塑的欲望,甚至对原本处在权力顶端的经纪人提出挑战。还有越来越多的“粉丝”通过产出各种实体化的周边产品收获物质利益,等等,这都象征着“粉丝”对于传统媒介生产者文化霸权的成功瓜分。可以说,到目前为止,“养成系”偶像工业实现了“粉丝”权力的最大化——“粉丝”的消费权同时也具有了“众筹资本权力”的性质,消费者的选择权与生产者的支配权之间的界限日趋淡化。对“粉丝”来说,养成偶像的过程意味着民主和平等,是一种对自我价值的确证。“养成系”偶像则不同,他们大多是拥有不完美性格和形象的普通男孩女孩,通过自己的努力而发生蜕变,代表着平凡人的逆袭。《偶像练习生》的口号是“越努力越幸运”,当代青年坚信只要努力就可以创造未来,与其说“粉丝”在维护偶像,不如说是在维护自己的人生信条,他们养成偶像的过程同时也是在达成自我与外部世界的沟通,也是在完成对期望中的价值观的确证。对“粉丝”来说,养成偶像的过程意味着成长与进步,是一种对自我意志的确证。对这些“粉丝”而言,偶像不仅仅是简单的欲望的投射,更代表着理想的实现与达成。“粉丝”行为中的冲动性和无意识性在很大程度上被削弱,相反,计划性、自觉性与目的性与日俱增。而当被问及为什么要投入大量的金钱、精力、情感来养成偶像时,“粉丝”通常会回答“是为了和偶像一起成为更好的自己”。由此可见,“粉丝”不是在单向度地养成偶像,同时也是在养成自己。对于参与其中的“粉丝”个体来说,养成偶像的过程也是展现才华、提升自我、实现价值的过程。当他们通过分工和努力达成目标的时候,往往会收获巨大的满足感和成就感,从而使个人实践得到升华、自由意志得到体现。

  综上所述,作为一种文化景观,“养成系”偶像及其“粉丝”文化终将会消逝,但是这种景观背后所蕴含的深层精神特征与心理诉求却具有重要的意识形态隐喻。在常见的关于“粉丝”文化的研究中,“粉丝”往往被视作社会失序的代表,甚至被贴上“反常”“越轨”的标签,被称为现代性的病症,因此人们怀揣着各种忧虑开展了关于“粉丝”的病理学剖析。事实上,这其中存在偏见。这里并不否认偶像产业与“粉丝”文化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但是也不能对其做出简单化的是非判断。很多时候,对新一代青少年“粉丝”而言,追星不再是“沉迷”“快感”的代名词,也不再仅仅是一种自说自话的想象式满足,相反,这种愉悦深深地扎根于自我权力、自我意志和自我力量的确证中,这种文化景观构成了新一代青年建构意义和主体性的新方式。因此,在推进新时代大众文化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对其进行严肃分析,并充分尊重青年在精神生活领域的诉求,只有在全面理解的基础上才能做到有效整合与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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