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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与一体:中国社会理论的基础

作者:周飞舟

原发刊:《社会》 2021-4

复印期刊:《社会学文摘》 2022-01

  “垂直”的社会结构

  “家”在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重要性。家庭之所以在中国有特殊的重要性,是因为家在社会结构的意义上构成了中国社会的基础。人与人、群体与群体、组织与组织之间的连接都是以家庭的连接为根本。所谓“本”,就是指人们在家中的思想行为方式和家中的各种关系会“蔓延”至家庭以外,成为人们理解整个社会的底色。这与西方社会以“个体”为本位,以“团体”为形式的社会结构有很大差别。

  在费孝通看来,“家”的责任就是“社会成员的正当职责”,在家之外没有一个单独的“社会”,因为中国的社会结构和“整合观念”不像西方社会那样在个体/社会的平面上展开,而是“垂直”的“代际关系”。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单位,并非两个个体的平面互动关系,而是父子、母子间的纵向关系。

  在中国这种以垂直关系为基本单元的社会里,垂直关系并不是一个二人互动的对子关系。父亲是仿照自己的父亲对待自己的方式来对待儿子,而儿子亦是仿照自己父亲对待祖父的方式来对待父亲。每一对关系中的个体不只是以个体的利益和权力作为准则而行动,也不只是以对方的利益和权力作为刺激而反应,还需要参照另外一对关系中的个体行为来展开,而这两对关系只是由三个人组成,而且都是“垂直”的“代际关系”。首先,一个人的行为规范和责任是参照自己父亲的行为规范和责任来展开的。其次,这类行为规范和责任一定要通过至少是三代人的垂直关系才能明确体现。因此,中国传统强调“孝”的观念隐含了对于“家”的基本概括,即完整的家至少在其某一生命周期内包含了祖孙三代。第三,“父慈子孝”这种理想的规范和责任应该理解为“父慈子则子慈孙,父孝祖则子孝父”的两个不同序列的传承关系的描述。向“下”的“慈”与向“上”的“孝”也不是孤立的两个系列。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中国家庭培养出的社会成员仍然以家庭而非社会作为“本位”,其核心内容在于对于他人的基本意识和伦理观念是指向祖先、父母以及子孙的,具有这样“垂直”关系意识的社会成员如何对待家庭以外的社会成员是理解中国社会结构特征的核心问题。要深入理解这个问题,仍然必须从传统理论出发,去追寻这种垂直的关系意识的本。

  费孝通所说的“垂直”的“代际关系”,是指个人的一种根本性的社会意识,即个人不是将自己看作社会的一分子,而是首先将自己看作连接过去的人和未来的人的一个环节,过去和未来的人并非普通的社会成员,而是自己的祖先和子孙。这种意识源于中国传统中的“一本”思想,涉及深层的天人观。

  在中国传统思想中,天的主要作用在于“生生”,“生生”中包含万物生育之机,也蕴含以“生生”为核心理念的“天道”。孔子的“仁”,孟子的“性”,虽然都是聚焦于人伦日用和人的生命过程,但其内在的超越性和生发力皆上贯于“天”和“天道”。这种天道与人道的贯注和联结,是以道德形而上学的方式实现。人以天道为目标,但重点在于这个道德实践的过程。这种天人之间的贯注所形成的是一整套以孝和敬为核心理念的礼的体系,这套体系的核心是祭礼,其背后的基本观念就是一本。

  中国传统的祭礼虽然处理的是天人关系的问题,但其主要祭祀的对象并非天,而是鬼神。魂魄合一而生,分离则死。人死后,形归于土,其精为“鬼”,气发扬于上而为“神”,因此,人死后有个“魄”化为“鬼”和“魂”化为“神”的过程。

  所谓“合鬼与神,教之至也”,郑玄注曰:“合鬼神而祭之,圣人之教致之也。”(《礼记正义》)孔颖达疏解说,魂魄和合则生,死而分离为神或鬼,圣人因此设此礼“聚合鬼神,似生人而祭之”,就是使死后分离的魂魄(鬼神)能够重新“聚合”,就像生前的状态一样。做到这一点的办法就是子孙施行的祭礼,这也是祭礼的意义所在,所谓“事死如事生”是也。在祭礼中,子孙斋明盛服,聚精会神,鬼神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这本身就是一种感通忘我的神明状态。

  古人认为,祖先之鬼神能够来格,应该至少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自家的子孙,二是子孙必须保持必诚必敬的精神状态。子孙本具祖考之形貌气质,熟悉其道德猷为,若能善继其志,善述其事,祖考之鬼神难道不能真的合于孝子顺孙之身而僾然肃然,见乎其位,显乎其容声吗?用钱穆的话来说,这“不啻为所祭者之一番复活”。这种不断的“复活”,与子孙的生命状态紧密联系在一起。子孙慎终追远,不断体验到生命的延续,在生命的延续中意识到自己的“本”。这个“本”,不但是自己生命的来源,也是自己生命的意义。自己的生命承接祖考的生命,还要用子孙的生命继续传承下去。以生命承接生命,乃有“身生命”的相续和“心生命”的永生,这就是个人的生命作为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一个环节而永生,此之谓“一本”。

  祭礼中子孙的“聚精会神”状态是一种与祖先的“交流”,这种交流基于“一本”意识,有其“形气论”的物质基础:子孙与祖先形体同源,气脉贯通。祖先虽然形体已逝,气亦消散,但其精神仍然会与有同源、同质形体气脉的子孙发生感通,这被看作祖先生命的延续。除了形气相通之外,还必须有一番必诚必信、虔敬爱慕的孝心。祖先生命的延续,实际上是子孙“孝”的延续。天下其他的事情都可以用职分的责任标准来衡量,唯有“孝”必须论心而不论职。因为自己的“心”和生命都是从父母而来,所以自己的心离开父母便无所凭依和残缺不全,自己的心和生命与父母实在可以说是合一而不可分的,可以叫作“一体”。以“一体”之义为基础的“孝”是指子女将自己的身体和事业都视为父母之身体和事业的延续,是与父母“共同的”身体和事业,而不是将其视为是“自己的”或“个体的”。

  在“一本”和“一体”的社会中,“孝”除了子女对父母的“爱”之外,还有“敬”,即对父母的“敬”或“尊”。如果说爱是出于父子骨肉自然之情的话,那么敬则是爱的“升华”。敬是对爱的克制和反省,使得爱能摆脱其自然情欲的状态,这种克制和反省本身就是正义的来源。在中国古代的主流伦理思想中,正义与爱一样,不是来自人本身以外的某种超然的存在,而是来自对父母的尊敬。一个以爱兴敬、以敬治爱、合敬同爱的孝子就是一个最接近善和正义的人。

  人以父母为其生命之本与生命之体,由此生出的爱敬亦为做人的根本。立爱自亲始,立敬自长始,以爱敬为核心内容的孝弟就成为所有美德的根本。在中国社会,一个人在家中的孝弟从来不被看作个人的私德,而经常被作为衡量此人对待家外的师长、朋友和同事可堪信任的标准。

  现在来仔细讨论孝对社会结构的作用。孝的理念来自“一本”和“一体”,所以孝子的一切行动就是父母行动的代表。一个人对父母再“好”,如果居处不庄、事君不忠、莅官不敬、朋友不信,这恰恰是地地道道的“非孝”,因为这是给父母留下了耻辱和恶名。“孝”并非一种局限于家内的私德,而是一种能够贯穿、渗透至更大领域的美德。

  “孝”之所以能够成为“本”,是因为其本质是“一体”而非“个体”,或是说“一体本位”而非“个体本位”。一个将自己视为独立个体的儿子也可以做到奉养父母、尊敬父母,父母也会欢喜和满意,但这大多来自回报、交换的意识或朴素、自然的情感。这样的人,也会被误认为是“孝”,但在关键时刻,就会“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由于群己的界限总是相对而非绝对的,所以会导致人向内收缩而自私。但是,一个差序的结构会导致人“私”的结论是费孝通对差序格局“以自己为中心”的预设得出的推论,这个预设是“个体本位”的。但“个体本位”并非中国传统社会的结构单元,许多学者对此已有论述。费孝通晚年重新提及“差序格局”概念时,也意识到了个体本位的预设存在问题,而花大力气讨论“讲不清楚的‘我’”,讨论“将‘心’比‘心’”,认为差序格局也是一条“推己及人”的“必由之路”,这说明他认识到了差序格局“核心层”的预设是关键所在。

  要做到“推己及人”,必须是“一体本位”。推己及人是将自己与亲人感通和理解的方式用于与他人的感通与理解。由于人的品质、能力和社会地位有差别,所以推己及人的范围便有大小。“一体”的理论拓展开来,并不限于父子、夫妻和兄弟,而是覆载宗庙、社稷和四海百姓。到了圣贤的境界,则有“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但如此其大无外的“公德”与“大道”,与以父母为一体的“孝”是同一个伦理。

  余论:“一本意识”与“一体本质”

  文章从考察中国人“家”的观念入手,试图分析和展示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单元与中国人基本的行动伦理。家内关系考察的第一个重要发现是,中国人的社会关系是以“祖—父—子”三代关系为基本单元,而不是父子之间的对子关系。这是在行动伦理的维度上展开的。这背后包含了一系列以关系为前提的责任和义务,就父子之伦而言,其核心的行动伦理就是“慈”和“孝”。“慈”和“孝”的主要内容靠至少三人的关系框架得以实现,这构成了对费孝通“反馈模式”概念的详细理解,也是中国家庭区别于西方“接力模式”的关键所在。

  家内关系考察的第二个重要问题是,家内的行动伦理如何与家外的社会结构相适应?文章的考察旨在说明,“孝”这类行动伦理的基础是“一本”与“一体”,这也是非个体主义的中国社会结构的基础。所谓“一本”,就是以人为本的人本主义,具体到行动伦理和社会结构层面,以人为本是以父母、祖先为本。以父母、祖先为本,使得中国人的生死观没有走向“灵魂论”或“轮回说”,而是追求“以生命延续生命”的人文理念。以父母、祖先为本的生命意识表现为以“孝”为众德之本的伦理结构,这样的生命意识和伦理在结构上都是“垂直的”,构成了理解中国社会的人伦和“关系”最为坚实的理论基础。

  “孝”的社会实践基于父子一体和母子一体的感通。一体的“孝”,不是子女以外在的正义为原则,也不是以自己的尽心为满足,而是以父母之心为心,行父母之遗体,终身而后已。这种实践中充盈丰沛的“爱”与清明克己的“敬”是一条最根本的修身之道,经过亲疏远近和尊卑上下的人伦关系而推己及人,老幼及天下,以天下国家、天地万物为一体,都根源于父子、母子之一体。

  “差序格局”所描述的正是这种亲疏远近和尊卑上下的圈层结构。一个人在这种圈层结构中到底是损人利己还是推己及人,并不取决于这个结构本身,而取决于一本与一体的伦理是否昌明。这也正如一个在团体格局中的人是自私自利还是大公无私也不取决于团体格局本身一样,而是要看“神本”或“个体本位”的伦理在此格局中的普及程度如何。“神本”或“个体本位”的伦理在团体格局的社会中使人具有平等观念和公共精神,在差序格局的社会中却可能使人虚伪和自私;同样,一本与一体的伦理如果放到团体格局的社会中,也未必能够使人推己及人。

  费孝通在描述差序格局时有一个著名的比喻,像石子投入水中的“水波纹”一般,文章的分析可以丰富这个生动的意象并赋予其生命意义上的动力。当前的社会结构正经历急剧的变化,个体本位的伦理与差序格局的结构冲突也正在加剧,这是理解许多现实矛盾和社会冲突的深层因素。若有一天中国人不再把家视为生命的源头和归宿,不再将生命的意义寄托于父母和子女的命运,不再有基于一本和一体的感通和感动,犹如枝叶离开树干而花果飘零,中国社会的大变局才会真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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