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变迁、家庭政策演进与中国家庭政策构建
作者:李树茁#王欢
原发刊:《人口与经济》 2016-6
复印期刊:《社会学文摘》 2017-02
中国家庭变迁:结构与价值观念 中国家庭的结构变迁:“主干家庭”的稳健西方发达国家的家庭变迁多经过了这一历程,家庭呈现出从不同类型的扩大家庭趋向核心家庭、规模小型化的一元化、单线演进的模式,核心家庭在经济上是独立于其他亲属而存在的,是一个孤立的家庭生活单位。对比西方发达国家,中国的家庭结构变迁历经了完全不同的过程。概言之,中国的家庭形式变迁有以下四个特点。首先,中国的家庭并不像西方发达国家一样经历了由扩展大家庭到小型核心家庭的直线变迁,而是有史以来就呈现出核心家庭、主干家庭和联合家庭并存的局面,并伴随分家制度此消彼长,呈现出波动变迁的态势。其次,在这种动态变动中,在不同的朝代和不同的阶层,虽占主流地位的家庭结构会不同,但主干家庭贯穿始终并存在于各个阶层,保持一定的比例并稳定发展,这正是中国家庭变迁的突出特点。再次,夫妇核心家庭、单人户家庭、残缺家庭(未婚兄弟姐妹组成的家庭)等较为脆弱类型的家庭比例显著增加。这主要是由于改革开放以来,短时期、大范围、高速度的城镇化进程带来的人口迁移使得家庭分解为流动家庭和留守家庭,而这又极易导致夫妇核心家庭、单人户家庭和残缺家庭的增加,即常说的“空巢家庭”、“留守儿童”等。最后,独生子女家庭成为中国特有的家庭模式。自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实施严格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三口之家的独生子女家庭成为近30年中国主流之一的家庭模式。 中国家庭价值观念变迁:“家本位”的绵延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根基在于个人,反映在家庭的价值观上,即以“个人本位”为主导,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更为平等和独立。而中国家庭的价值观念则以“家本位”为主导。近代社会以来,中国家庭的价值观念则经历了20世纪初期、新中国成立初期和改革开放初期三个阶段的重大改变。第一阶段,20世纪初期,家庭的重大政治性被解构。从辛亥革命、新文化运动到五四运动,中国经历了反传统热潮,而封建家长制作为封建统治的基础,首当其冲受到了激烈批判,经过这次冲击,历史上作为政治伦理的原点的中国家庭制度(国家的社会管理单位、赋税徭役、法律、福利等单位),其神圣性、合理性被解构,走向了去政治化的道路。第二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家庭的重要日常地位被消解。出于建设新中国的集体目标,国家插手通过单位和人民公社、互助组织等替代了家庭的诸多功能,如抚育子女等,家庭不再是国家管理社会的对象,因而处于边缘化位置。第三阶段,改革开放初期,家庭的传统核心价值被侵蚀。这一时期,市场化浪潮来临,经济理性以自我中心式的个人主义方式入侵家庭领域,家庭的核心价值理念——关爱与责任遭到侵蚀,并引发了一系列如赡养纠纷、房产纠纷、虐待老人等现象。虽然经历了三次大的冲击,中国家庭价值观变迁的总体趋势是积极、正向和多元化的。 中国家庭政策:特点与演进 中国家庭政策的特点:概念范围宽泛、目标指向含蓄、补救型模式中国目前已有的家庭政策大致可以从两个层面加以概括。首先,在普遍性层面上,以制度安排型政策为主,如婚姻政策、生育政策、教育政策和就业政策等。其次,特殊性层面上,包括针对特殊家庭、特殊人群和专项计划三类政策。针对特殊家庭的家庭政策如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贫困家庭、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家庭、老年人家庭帮扶等一系列的社会救助与福利政策;针对特殊人群的家庭政策如女性就业支持政策、儿童保护和发展政策、五保户老人的补助等;专项计划如对家庭的临时风险救助等。由以上内容来看,中国的家庭政策在含义、类型、模式上均有自己的特点。在概念界定上,中国的家庭政策是从广义视角进行界定,即直接或间接对家庭产生影响的政策都为家庭政策;在类型上,中国家庭政策以含蓄型为主,即并没有将家庭作为明确的政策对象,即便直接相关的计划生育政策,其政策初衷也是从控制人口出发而并非是从促进家庭发展出发;在政策流派和模式上,中国家庭政策偏向于保守主义模式,也即补救型,对家庭的支持力度大于自由模式和南欧模式,但不及社会民主主义模式。 中国家庭政策演进:“家庭主义”、“去家庭化”和两者平衡西方发达国家家庭政策的演进历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30年代的萌芽期,这一时期的欧洲国家出于对人口规模与人口结构变化的担忧,实行了应对低迷生育状况的家庭政策。第二阶段,20世纪50年代战后黄金发展时期,经历二战后,全球经济、社会处于持续繁荣发展阶段,发达国家普遍经历了“婴儿潮”,这一时期的家庭政策表现出福利提供的普遍性和覆盖范围的广泛性,政策范围几乎覆盖了所有个人和家庭不能解决的经济问题和困难,诞生了覆盖全体家庭成员的一整套“从摇篮到坟墓”的家庭政策。第三阶段,20世纪70年代以后,家庭政策的转型时期,这一时期,关注点集中在家庭政策的负面影响上,如过于优惠的家庭政策导致个人就业和努力工作积极性的降低,对家庭责任感的削弱等,加之经济衰退的影响,财政支出的扩大,家庭政策遭遇危机和挑战,各国积极寻求家庭政策的转型,摆脱福利困境,引导和支持家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是一条可能的路径。而具体来看中国的家庭政策演进过程。中国自始以来即是高度重视家庭的国家,各项社会政策几乎都围绕家庭展开,如土地政策、税收政策、征兵政策等,呈现出“家庭主义”的特质。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集中全力促进社会大生产,国家越过家庭,通过城市中的单位和农村的公社提供了多项家庭政策,如儿童保育制度,通过在工厂、机关、街道、村等设立保育机构,包括大工厂日间托儿室、中小厂托儿间、幼稚园、农忙托儿所等形式,解决妇女参加社会生产的后顾之忧。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公社瓦解,单位也不再是市民的主要归属,原有的各类集体组织趋于瓦解,各类家庭政策潦草收尾,国家在摸索新型的平衡型家庭政策路径中前行。由此,中国家庭政策的演进历程,和西方发达国家呈现出高度一致的演进脉络。 中国家庭政策构建 从以上两大内容的分析,可以得出中国家庭政策构建的框架(见图1)。从价值导向、重要支柱、发展取向和具体方向这四个方面提出中国家庭政策构建建议。 首先,在家庭价值导向的构建上,家庭政策要在“家本位”观念和“个人本位”观念之间取得平衡。“家本位”是中国家庭文化的固有优秀传统,这一价值观念是维系中国家庭团结、凝聚的核心。因而,家庭政策要以促进“家本位”观念的巩固和发展为目标。同时“个人本位”观念有其合理性,这一观念在当代强调个体性、自主空间和个人幸福。显然,“家本位”和“个人本位”各有侧重,但二者的融合及多元化的发展将是主要趋势,西方的“个体本位”与中国的“家本位”价值观会逐步呈现各取所长、相互融合的发展状态。未来,这两者的融合将体现为在“家本位”的价值观念下,同时注重个体的自主权和选择空间,二者不会互相伤害,而是和平相处并互相消弭对方的消极面,融合各自的积极面,使得家庭在注重团结和集体的同时,能够尊重个体的发展和情感,朝着平等和紧密的情感联系方向发展。 其次,“主干家庭”和“核心家庭”的平衡是中国家庭政策构建的重要支柱。中国经历了从核心家庭到主干家庭,再到联合家庭,然后到核心家庭与主干家庭并存的过程,主干家庭在中国家庭变迁中贯穿始终,持续稳定发展。因而即便在当今中国,核心家庭占据主要比重,同时独生子女家庭、单人户家庭、夫妇核心家庭、残缺家庭等脆弱家庭模式比例增加,但主干家庭的作用不能忽视,主干家庭的主体是三代主干,即意味着三代同住,那么家庭赡养老人的功能就会大大增强,这对于中国应对老龄化困境有着重要意义。因而通过政策鼓励和促进主干家庭的稳定发展,取得主干家庭和核心家庭的平衡则是中国家庭政策构建的重要支柱。 再次,“政策概念范围精准”、“目标指向明确”、“系统普惠型模式”,将是中国家庭政策构建的发展取向。中国的家庭政策构建要通过专属的部门,明确以家庭作为政策对象,给家庭提供最大的支持,以支持家庭的可持续发展。普惠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家庭政策的重点将不仅是事后补救,即仅针对已经发生的问题进行补救,如困难家庭补助、问题儿童救助等,而应包括对家庭未来事项的关注,如家庭凝聚力的培养,家庭应对风险能力的增强等。二是家庭政策也不仅只针对重点问题方面如婚育、教育、就业等进行漏洞补救,还应包括对家庭的各个方面尤其是常态问题的关注,如子女抚育、老人赡养等。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对目前已有的家庭政策,首先,将所有按人群划分如女性、儿童、老人等或者按困难家庭类型划分如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家庭等以及按照问题类型划分的如婚育政策、教育政策等,统一在家庭为单位的视角中,对政策进行重新审视和统筹,对重复政策进行合并,不足地方予以补齐,形成系统、全面的家庭政策系统。其次,对已有的以制度安排型政策为主干,各类特殊政策进行补足的政策思路进行调整,转变为以家庭发展能力为标准进行政策划分,针对家庭发展能力处于低、中、高不同阶段的家庭给予不同的政策侧重。 最后,“发展型家庭政策”将是中国家庭政策的具体发展方向。这一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家庭主义”和“去家庭化”的平衡。发展型家庭政策强调国家不是完全替代家庭,直接插手家庭事务,也不是仅简单地对家庭存在的难题给家庭提供一些福利补助,而是通过政策、资金等的支持,体现生产性,来促进家庭能力的提升和家庭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发展型家庭政策正在成为各国普遍的家庭政策取向。具体来看,家庭发展能力应包括:基础供给能力,包括提供衣食住行、安全等基本生存要素的能力;情感支持能力,主要包括给家庭成员提供归属感、爱、情感支持等;发展能力,包括学习能力、社交能力、风险应对能力和自我修复能力。发展型家庭政策应该保障少数底层家庭的基础能力,同时也需要关注大部分家庭中层和高层家庭能力的建设与发展,真正做到以家庭整体为目标对象,旨在增强家庭发展能力、替补与完善家庭功能、提升所有家庭成员的福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