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财产形式与财产权的非排他转向
作者:孙子豪
原发刊:《当代中国价值观研究》 2024-2
复印期刊:《政治学文摘》 2024-04
近代以来,自由和民主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下,人们愈发在排他的私有财产权的视域下来把握财产权,认为其是个人自由的重要体现。不过,自20世纪以来,当代西方社会出现了许多不同于排他的私有财产权的新财产形式。概括来说,其“新”体现在:第一,个人不再执迷于排他的占有物,而是更在乎收益;第二,个人在获得财产权的过程中愈发依赖国家或政府,个人甚至要求国家和政府扮演“投资人”的角色。 排他的私有财产权的成因与缺陷 以麦克弗森和沃尔德伦等为代表的当代西方学者在反思和重构财产权理论的过程中,试图以一种非排他的财产权理论来论述20世纪以来涌现的新财产形式。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近代以来占主导地位的排他的私有财产权理论的问题与缺陷。在对这种排他的私有财产权理论进行溯源分析时,他们均认为排他的私有财产权理论的原型是洛克的劳动财产权理论。麦克弗森特别强调个人劳动对财产权的排他性的重要影响。个人经由劳动所获得的财产权只是属于付出劳动的那一特殊的个人,而没有付出劳动的其他个人则被排除在外。对于这一点,沃尔德伦认为洛克的财产权理论是从特殊权利出发论证私有财产权的典型代表,而这种个人的“特殊权利”本质上就是一种排他的权利。需要指出的是,洛克在《政府论》中虽然主要从排他的私有财产权的视域下来理解财产权,但也有许多关于财产权的非排他性特征的论述。麦克弗森和沃尔德伦认为,洛克关于财产权非排他性特征的论述并不影响我们将洛克的财产权理论视为一种排他的私有财产权理论。麦克弗森以一种类似功利主义的论证策略弱化了财产权的非排他性特征的重要性;而沃尔德伦则是直接将洛克关于财产权的非排他性特征的论述纳入了生存权的视域之中,从而试图彻底解决这一难题。 基于溯源分析,麦克弗森和沃尔德伦试图揭示排他的私有财产权理论的内在困境。如果如洛克所言,财产权的排他性来源于个人的劳动,那么排他的私有财产权理论的困境在某种意义上其实是个人在劳动过程中所遇到的困境。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虽然劳动来源于个人的人身,是属于该个人的,但却是一种异化了的劳动,这种看似自由的劳动其实并不自由。这种经由劳动所证成的排他的私有财产权并没有真正实现所有个人的自由,而且会使大部分人一无所有,使社会的财富被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中。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麦克弗森指出,洛克所说的劳动财产权其实是一种“无限据有的个人权利”,而沃尔德伦也认为这种劳动财产权对于每个个人能否获得财产权是不在意的。以麦克弗森和沃尔德伦等为代表的当代西方学者将希望寄托于当代西方社会所涌现的新财产形式,主张财产权的非排他转向,试图以此来弥补排他的私有财产权的不足和缺陷。 财产权:由排他到非排他的转向 虽然自近代以来,我们主要在排他的私有财产权的视域下来理解财产权,但20世纪以来涌现的各种新财产形式愈发不强调财产权的排他性。甚至可以说,这些新财产形式的一个突出特征恰恰是非排他性。我们需要重新审视财产权的理论内涵。事实上,财产权蕴含着更为丰富的内涵。A.M.奥诺雷在《所有权》一文中创造性地提出了“权利束”的概念。他一方面将财产权细分为占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物的收入的权利、资本的权利等11项权利,试图揭示各种财产权的不同特征;另一方面又将这些权利归结到个人的“一束权利”之下,主张这11项权利之间存在共性。奥诺雷对各种不同的财产权的总结和归类值得商榷,仅用“一束权利”来把握11项权利之间的共性也是不够的,这更多的只是一种罗列和形式上的把握。不过,这一思考已经试图打破我们关于财产权的固有认识,试图揭示财产权并非只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而在此基础上,以麦克弗森和沃尔德伦等为代表的当代西方学者则明确指出了财产权理论的非排他转向。 在麦克弗森看来,财产权本质上是一种权利,而过分突出财产权的排他性特征的做法容易使我们将财产权理解为物而非权利。麦克弗森试图指出,模糊并不意味着权利与物之间的区别不存在,财产权之所以不同于物理意义上的占有,就在于财产本质上是一种权利,人们真正获得的是财产权而非单纯的客体。另外,麦克弗森不仅在权利的意义上强调各种财产权的共性,而且还试图更进一步提炼这种共性。在他看来,财产权本质上是一种“可强制执行的权利要求”或“收入的权利”,而这种作为“收入的权利”的财产权更在乎收益。乍看上去,麦克弗森只是把奥诺雷列举的这11项权利中的第4项权利(物的收入的权利)凸显出来并将其视为财产权的一般特征。但事实上,麦克弗森之所以强调财产权是一种“可强制执行的权利要求”或收益权,是因为他想凸显财产权的非排他性特征。 沃尔德伦与奥诺雷、麦克弗森一样,也试图去总结纳入财产权名下的各种不同权利的共性。沃尔德伦强调,他真正要论证的私有财产权是作为一般概念(concept)的私有财产权,作为具体概念(conception)的各种具体的私有财产权则由作为一般概念的私有财产权统摄。在沃尔德伦那里,虽然他论证的是私有财产权,但并非只关注排他的私有财产权,他实际上看到了一种非排他的财产权理论的可能性,并用一种一般权利的论证来对其加以辩护。在这个意义上,不可将沃尔德伦视为排他性私有财产权的代言人,更不可将沃尔德伦与奥诺雷、麦克弗森等人对立起来。 对非排他的财产权理论的证成 在揭示了财产权的非排他转向之后,麦克弗森和沃尔德伦并没有止步于此,他们还试图去证成这种非排他的财产权理论。通过这种证成,麦克弗森和沃尔德伦试图说明,这种非排他的财产权的理论绝非理论家一时心血来潮构想的,而是符合人的需要和根本利益的。在麦克弗森看来,对于非排他的财产权理论而言,劳动是不必要的,或只是“额外的要求”,必须由“人的需要”来证成。这种财产权作为一种“可强制执行的权利要求”或“收入的权利”,是与“所有个人的平等有效的权利”相协调的。沃尔德伦则主要基于一般权利来证成这种非排他的财产权,指出个人所具有的一般权利取决于所有人都具有的“无条件的”权利。 非排他的财产权理论的意义与限度 以麦克弗森和沃尔德伦等为代表的西方学者所构想的非排他的财产权理论,其实是对20世纪以来涌现的新财产形式的理论把握,在某种程度上打破了人们关于财产权的固有印象,使得我们不再仅从排他的私有财产权的视域下来理解财产权。这种非排他的财产权理论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是有其积极价值的。对特定个人而言,这种非排他的财产权有利于每个个人发展自己的潜能并实现自身的价值。正是由于每个个人所能获得财产权是包括生产资料在内的,因而这种非排他的财产权可以真正为个人的自我实现服务。对社会而言,这种非排他的财产权有利于个人的相互承认和伦理发展,试图使人摆脱孤立性,走向相互承认。 对于非排他的财产权理论,还需要特别注意其缺陷和不足之处。首先,20世纪以来涌现的诸如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依赖于政府投资的财产权等新财产形式看似不再注重对特定物的排他性占有,但所体现的财产权的非排他性更多只是面向资产阶级内部的,而不是真正面向人民群众的。第二,麦克弗森和沃尔德伦等人所主张的非排他的财产权理论在理论上拔高了这些新财产形式的现实价值。一旦真正以现实个人为主体来探讨财产权,那么能否实现财产权的非排他转向就存在疑问。最后,这些新财产形式本质上仍属于资产阶级权利,而要想“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必须要实现“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