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量发展的社会基础
作者:张明军
原发刊:《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6
复印期刊:《政治学文摘》 2023-02
民主发展的质量具有高低之别,作为人类对政治文明探索的最新成果,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高质量发展,不仅需要正确的民主发展价值取向,还需要保障民主发展价值取向和目标得以实现的制度体系,更需要支撑民主政治体制有效运作的社会基础。 社会民主权利意识由认知到自主的转型 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一种制度设计,所要达成的四个目标分别是:人民作为参与主体的最大化、参与议题的最广泛化、参与议程的全过程化、民主参与绩效的最优化。上述四个目标的实现均离不开人民对自身民主权利系统、完整和详尽的认知。因此,人民对法定民主权利的认知程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条件。思想的认知奠定了主观行为的基础,但能否转化为主动的实践活动,需要参与主体实现由思想认知到参与自主的转型。因此,如何将人民群众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模式由认知转化为自主参与的实践,构成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针对目前中国基层社会呈现的民主参与动力不足甚至民主政治参与冷漠的问题,需要通过科学的方式建构,推动社会民众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由认知向自觉参与的转换。 首先,需要提升人民对全过程人民民主价值的认识。较之其他形态的民主模式,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拓宽了人民参与决策的范围,推进了人民参与决策的深度,实现了参与过程的完整化,而且其所倡导的民主绩效的帕累托,更有利于惠及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要使广大人民群众深切地认识到,只有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才能在主动的民主参与过程中以主人翁的法定地位保障自身权益的实现。 其次,有序推进民主政治的参与。民主意识的自主性并非天然地根植于人民的头脑中,任何一种主观意识的诞生均是在社会实践中逐渐形成并不断趋于完善。为此,必须积极引领人民群众民主参与实践,在参与活动中经过自身权益的实现,感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功能,体悟民主对利益诉求保障的重要意义,进而增强对全过程人民民主价值的认识,激发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自觉性。 最后,科学提炼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只有将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形成的经验通过去粗取精、去繁存真,提炼升华为系统的理论并不断加以发展和完善,才能迸发出真正指导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强大力量,在全过程人民民主活动中取得优质的绩效,增强广大人民对全过程人民民主模式的认同,促使人民群众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由认知到认同再到自主参与的转型,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高质量发展集聚强劲的参与动力。 社会民主参与组织的发育与成熟 党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领导虽然解决了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问题,但任何利益均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客观的存在。广大人民群众因区域、职业、追求不同,其利益诉求也存在差异,客观上需要不同的社会组织在聚合不同群体利益的基础上予以表达。目前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虽然颇具一定的规模,其功能也在不断提升,但与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较,依然存在覆盖面较低、组织功能发育不全、聚合和表达群体利益组织力量薄弱的现象,因此,应从如下维度推进基层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 一是拓展社会组织的发展空间。全过程人民民主参与议题的广泛性决定了参与主体的多元性和代表性,但此种参与并非固定的直接参与,在特定环境生态下的代表制参与往往能够达到更加优质的效果。因此,对特定议题的民主参与经过利益聚合、提炼升华之后再进行,更有利于全过程人民民主优势的发挥和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实现。为了达成上述目标,需要进一步扩大社会组织发展的空间范围,在不同的行业、阶层、领域及时建立相应的社会组织,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活动中通过社会组织凝聚群体诉求,反映民众呼声,推进不同群体的利益得以表达和实现。 二是强化社会组织的代表功能。提升社会组织的利益聚合、提炼和表达功能。社会组织具有实现行业、领域任务目标的使命,也具有整合和代表群体利益的功能。社会组织能否以理性的行为整合、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全过程人民民主中人民群众利益实现的质量。因此,必须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对群体利益的整合和代表功能建设,通过社会组织“依照法规政策和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以及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等制度安排”“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等措施,提升社会组织的利益聚合、提炼和表达功能,为全过程人民民主中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实现和高质量发展创造条件。 三是提升社会组织的信誉度。参与主体代表者的诚信度是人民群众信任的基础,也是人民群众利益诉求整合质量高低的重要力量,更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人民群众利益高质量实现的因素之一,因此,必须加强社会组织的诚信能力建设。通过“推动社会组织建立诚信承诺制度,建立行业性诚信激励和惩戒机制”,使社会组织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及时供给全面、系统、精准的利益诉求信息,为制定充分体现人民群众诉求和意愿的公共政策奠定丰富的信息资源。 社会民主规则理念的培育和确立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和高质量发展需要建立在稳定的社会秩序之上。社会环境的稳健进步、社会生活的有序运转要求社会成员依照既定的法律法规、程序规则展开自身的行动。作为一种主观理念,规则意识的培育需要重点关注如下方面: 首先,法治精神的倡导。法治是国家和社会有效治理的理念和工具,也是文明进步程度的显著标志,更是民主发展的重要保障。以深刻的法治实践教育、熏陶和培育人民群众法治理念的形成,推动基层群众在民主实施过程中由人情意识、宗族观念向规则意识转型,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序发展奠定规则的主观基础。 其次,法治权威的树立。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和高质量发展需要法治的保障才能顺利推进,这种保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实体法律的保障;二是程序法律的保障。客观上需要实体法和程序法在政治活动和执法行为中具有权威性。我们反对西方的三权分立和司法独立,但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司法体制的改进和完善,通过恰适的国家权力配置,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权力制衡机制,保证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和“审判权”,使法治在司法实践中渐进地树立起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利的权威,为参与主体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更好地行使民主权利提供保障。 最后,规则文化的形成。规则意识只有转换成规则文化,才能成为人们依法依规自觉行动的主观动力。规则文化的形成需要两个自上而下。其一,权力自上而下的推动。在自上而下的权力主体逐级对规则的推动和强制下,各层级参与主体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中逐渐形成依规参与的行为习惯。其二,自上而下的典型示范。在自上而下的权力主体逐级的依规引领、示范下,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参与者渐进形成规则思维、规则行为。 社会民主技能的运用与巩固 此处的技能并非操作民主工具的技术,而是在民主实践活动中设计具体策略的技能。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中,协商民主先行、票决民主及时跟进的复合策略设计,充分展示了以最小成本和代价追求效益最大化的目标。为达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绩效的最优化,必须强化两个民主技能的培育和提升。 首先,协商民主技能的培育。协商民主是贯穿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条主线。在民主选举过程中需要通过培育党际协商、团体协商和群体协商技能,提升不同组织间的协商技术,为实现选举候选人的一致性奠定思想基础。在民主决策过程中需要通过对决策参与主体协商技术的涵养,增进决策参与者的协商水平,及时达成决策创意、决策规划和决策合法化形式的共识。在民主管理过程中需要通过对管理参与者协商技巧的培养,提高管理者的协商能力,实现管理过程的有序、和谐。在民主监督过程中需要通过对监督参与主体协商技能的培植,拓展监督主体的协商潜能,实现监督议题、过程和模式的思想统一。 其次,协商与票决衔接技能的完善。协商民主与票决民主在作用上实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完整功能。但在如何保证协商与票决有效衔接的问题上,需要掌握协商与票决有效衔接的时间节点技能。协商在票决之前进行,并非要求协商后一定进行票决,“也不意味着在进行一个阶段或一次协商之后立即进行票决”。票决何时进行以及在什么范围内进行,是由“协商预期目标能否实现及其实现程度决定的”。对于协商之后未能达成共识的议题,如果有法定表决时间限制,在法定表决时间之前,理应继续恳谈、商议;如果没有法定表决时间限制,则可以暂缓票决,直至经过持续的协商形成基本共识后再予以票决。 社会民主技术平台的新陈代谢 民主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或政治过程,运作的效率和质量受制于赖以支撑的技术工具。制度安排的现代性和政治过程的现代化呼唤承载其运转的操作工具不断进步,一旦技术工具实现了新陈代谢,将以技术赋能的叠加力量催生民主制度和民主参与过程效率与质量的极大提升。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高质量发展必须关注和重视支撑社会民主有效运作的技术平台建设。 首先,有利于民主理念和知识的提升。新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高质量发展,一定程度上受制于民主参与主体所掌握的民主信息、知识和理论。此种民主信息和知识的获取有两种渠道:一是在民主实践中通过对正反两方面经验的总结和提炼而掌握;二是通过对前人已有知识和理论的分享而获取。其中民主技术平台是掌握、分析和研判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经验、理论成果、发展趋势和操作技能的重要载体。在新技术革命的推动下,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载体的发展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知识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传播奠定了技术支撑基础,这对提升民主参与主体的权利意识、民主理念、知识理论和操作技能具有其他工具载体难以比拟的优势。 其次,有利于民主效率的提升。民主技术平台发展所内含的工具理性在实现知识、经验和信息共享的同时,打破了科层制对信息资源的垄断,瓦解了官僚制存在的基础,在信息透明和共享的社会生态下,何种议题、何种决策应该通过民主参与的方式予以实现,在现代民主技术平台的展示下呈现为一目了然的常识性判断。同时,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不同环节,技术以其独特的优势对民主选举中候选人员经历和能力的推介,极大地提升了民主参与主体在对候选人员更充分了解的基础上选择意愿的确立;民主决策议题全面、系统的阐释,增强了人民在决策参与中是支持还是否定的决断;民主管理中基于现代技术的流程再造,提高了及时介入并正确选择的速率;民主协商中建立了实体与虚拟空间的多元交流,在拓展民主场域的进程中缩减了议题达成共识的进程;民主监督中各种程式的清晰化和自动引导,加快了监督进程和任务的实现。 再次,实现了民主参与的便捷化。传统民主参与路径、工具和手段虽然具有利于基层民众参与的因素,但对文化、专业知识的较高要求亦限制了人民群众参与的群体范围、议题类型和参与深度。建立在新科技基础之上的民主技术平台虽然对参与者的技术能力提出了新要求,但经过精准的设计,可以消减民主参与者对前沿技术严格掌握的压力,以最原始、最便捷的方式通过民主技术平台功能的发挥,将自身最真实的主张转化为民主参与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