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论述的原创性贡献
作者:牛先锋
原发刊:《理论视野》 2025-12
复印期刊:《马克思主义文摘》 2026-02
一、在我国改革开放史上首次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概念 “治理”(governance)一词是20世纪末期西方政治学和管理学领域中出现的一个概念,随后我国学术界也开始使用这个概念。提出使用治理概念的目的主要是把它与“统治”“管理”相区别。从词义上理解,统治和管理有浓重的强制意向,表达的是“治人”和“治于人”的关系,而“治理”表达的则是平等参与、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共治”。1995年,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把“治理”定义为各相关主体管理其共同事务的方式,这是一个采取联合行动调和不同利益的过程。尽管关于“治理”的定义多种多样,但都认可治理是多元共治,而不是一元独断;治理是利益调和,而不是零和博弈。中国共产党既立足于本国实际,又重视吸收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积极跟随人类知识发展前沿,主动把“治理”概念引入治国理政实践之中。 2013年11月,习近平在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说明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历届三中全会研究什么议题、作出什么决定、采取什么举措、释放什么信号,是人们判断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施政方针和工作重点的重要依据,对做好未来五年乃至十年工作意义重大。”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坚持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习近平第一次在党的全会上明确提出“国家治理”一词。把“治理”一词嵌入“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能力”之中,具有标志性的意义。同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第一次被载入党的重要文献。 提出和使用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概念,是与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方式和国家制度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沿着“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这一思路来考察,我们就可以发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概念的酝酿和提出并不是偶然的,这是中国改革开放、制度建设的必然结论。 1978年开启的改革开放,就是要革除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不相适应、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国家各项制度,形成治国理政的制度基础。1980年,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讲话中指出:“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为了适应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需要,为了兴利除弊,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以及其他制度,需要改革的很多”;“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实现国家由乱向治,归根到底是要靠制度的。1992年,他对我国制度建设进程有一个预估,提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通过改革开放建立和完善党和国家各项制度,通过巩固和完善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这是邓小平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 遵循这一战略思想,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在九十年代,我们要初步建立起新的经济体制,实现达到小康水平的第二步发展目标。再经过二十年的努力,到建党一百周年的时候,我们将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1997年党的十五大明确“到建党一百年时,使国民经济更加发展,各项制度更加完善”。2002年党的十六大坚定不移地遵循“新三步走战略”,不断加强各项制度建设。2007年党的十七大再次明确:“到二○二○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时,我们这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和发展中社会主义大国……成为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社会更加充满活力而又安定团结的国家,成为对外更加开放、更加具有亲和力、为人类文明作出更大贡献的国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让制度管人管事,是新时期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和治国理政的鲜明特征。 进入新时代以来,习近平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反复强调“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细化制度建设的任务,首次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二○二○年“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从“构建”到“形成”,意味着制度建设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进入全面贯彻推进阶段;明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表明我们党对治国理政的规律认识更加深刻了。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把制度建设与治理效能联系起来,提出:“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2018年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把深化党和国家领导机构改革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提出:“必须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重大问题”,全会作出的《决定》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这表明,在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中,国家治理现代化成为一项重要的内容。 2022年党的二十大、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明确到二○三五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5年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十五五”时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取得新突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这表明,在迈向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征程上,国家治理现代化进入了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 综上所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概念是同我国的制度建设、治国理政的方式、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改革就是要革除原有体制机制的弊端,建立起新的体制机制,并使制度更加定型和完善,用完善和定型的制度来管人管事,实现国家有序治理、有效治理。可见,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过程,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过程是高度统一的。在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概念,并在全党形成“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共识,这在我国改革开放史上还是第一次,具有重大的原创性意义。 二、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史上第一次阐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战略 1848年《共产党宣言》的发表,标志着科学社会主义的诞生。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的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首先在西欧兴起。但是当时社会主义运动的矛头主要指向是对资产阶级国家的批判,工人运动普遍反对的是资产阶级对雇佣工人经济上的剥削、政治上的欺骗以及人权上的蔑视,要求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实现无产阶级专政。当然,在批判资产阶级国家的同时,也触及对资产阶级国家治理弊端的剖析;在描绘未来新社会的同时,也涉及对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治理的思考。但在实践上,谈论未来新社会如何实施国家治理还远未提上日程。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之后,世界上诞生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此时,社会主义国家如何治理才成为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习近平总结指出:“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样全新的社会,在以往的世界社会主义中没有解决得很好。马克思恩格斯没有遇到全面治理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他们关于未来社会的原理很多是预测性的;列宁在俄国十月革命后不久就过世了,没有来得及深入探索这个问题;苏联在这个问题上进行了探索,取得了一些实践经验,但也犯下了严重错误,没有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党在全国执政以后,不断探索这个问题,虽然也发生了严重曲折,但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上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重大成果,改革开放以来的进展尤为显著。”进入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中,在前人探索的基础之上,对如何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做出了一系列战略安排。 第一,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关键。第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把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统一起来。第三,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要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挥制度的优越性。第四,全面深化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路径。 习近平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和对新时代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做出的一系列战略安排,既继承了前人积累的经验,又立足于新时代中国国家治理的实际,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角度深化和发展了对社会主义国家治理规律的认识,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史上具有重大的原创性意义。 三、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史上第一次总结了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理念 马克思国家学说认为,国家起源于私有制基础之上的阶级和阶级斗争。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国家具有阶级统治的政治职能和管理经济社会的社会职能;资产阶级国家是统治无产阶级的暴力机器,是凌驾于社会之上并寄生于社会身上的赘瘤;无产阶级革命的第一步是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掌握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发展社会生产力;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是从资产阶级旧社会向没有阶级的新社会转变的过渡时期;当全部生产资料掌握在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手中,社会有计划地来调节整个生产、社会财富充分涌流之时,阶级存在的基础就被挖掉,国家也就会像青铜器一样放入博物馆;国家是消亡的而不是被消灭的,国家消亡之后人类就成为一个自由人联合体,即共产主义社会,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以唯物史观为理论基石,科学揭示了国家从起源到消亡的历史全程,其中蕴含着丰富的国家治理思想,对新时代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当今时代,国家对内对外职能发生了许多变化,国家治理方式也呈现出许多新特点,这为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提供了新的实践素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放眼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立足于中国式现代化新的实践,对国家治理现代化进行了新的概括,形成了许多新的国家治理理念。 第一,国家治理现代化没有千篇一律的固定模式。第二,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第三,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人民在国家治理中的主体地位。第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要发挥国家的社会职能。第五,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个动态过程。 习近平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论述,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又切合当今时代发展和中国国家治理的实际,不仅是中国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遵循,而且对其他国家也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史中具有原创性价值。